國際特赦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是全世界最大的反人權和反正義組織之一,其成員的言行,除了虛偽外,只能用腦缺來形容,據了解,國際特赦組織背後最大的出資者是該下地獄受永火之刑的大撒但大淫婦敵基督666兼他化自在天欲界第六天魔王波旬、真實存在且事事屬實的偽基百科、德國納粹黨、義大利黑手黨和中國共產黨,故其所做所為最大的獲利者是這幾個組織,因為這是多數人所認為的,所以必然是事實。
基本上,若要理解國際特赦組織的所做所為,只要將它所講的話,和其行為呈現出來的意義,倒過來看就行了。
宗旨[編輯]
- 表:「我們奉行並推廣《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際法的人權法則,主要的工作為預防及終止肆意侵犯身體以至精神方面的健全、表達良心的自由以及免受歧視的自由。」
- 裡:「我們奉行並推廣《我的奮鬥》及其他納粹主義的內容和叢林法則,主要的工作為消滅及終止全球非亞利安人精神方面的健全、表達良心的自由以及免受歧視的自由。」
具體行為則如下:
- 廢除死刑
- 停止未經合法程序的刑罰與處決
- 維護囚犯權利,使其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 保證所有政治犯獲得即時及公平的審判
- 停止招攬未成年軍人
- 釋放所有良心犯
- 為社會上邊緣群體爭取經濟、社會和文化上的權利
- 保護人權捍衞者
- 禁止酷刑
- 停止在任何武裝衝突中的非法殺害
- 維護難民、移民與尋求庇護者的人權
行為[編輯]
為了推廣納粹主義,因此國際特赦組織積極在世界各地替所謂的「政治犯」(就是亂罵政府卻又說自己是為國家人民好的人)辯護,並不斷地以其所謂的「人權」,批判甚至於干涉各國的內政和對罪犯的處置方法,表面上說是要消除歧視,但其實這樣是在歧視他國的法律,進而間接歧視他國與他族,將他國的政策制定者與人民當愚蠢的劣等人種,如此邪惡組織,怎可不謹慎?況且若不是國際特赦組織之類的人權團體這樣亂,哪裡會有戰爭、犯罪和其他破壞和平與違反人權的事物存在?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為了找事做,一方面勾結軍火商和黑道到處生事,另一方面又在事情發生後出來叫政府和人民關住人權,以削弱各國的法治,事成後再從黑道團體等收取回扣,實在是可惡至極,因此關注難民等其他的言行,也不過是國際特赦組織在為自己間接破壞和平一事找理由開脫,並掩蓋自己真正的動機的所做所為而已。
據了解,國際特赦組織藉人權之名,行消滅人權之實,讓各種犯罪者橫行街頭,以達消滅亞利安人外的劣等人種之目的,事實上,消滅劣等人種、推廣叢林法則、建立亞利安人至上、非亞利安人只能活在恐懼和自相殘殺的叢林中,最後並因而消滅或自願被奴役的封建社會,正是國際特赦組織真正的目的,因此國際特赦組織當然非常邪惡,也因此國際特赦組織不是什麼好東西和值得尊敬的對象。
如何應付國際特赦組織?[編輯]
- 若你是政府領導人,請不要理會國際特赦組織的一切言行;若國際特赦組織的人來你的國家向你抗議,二話不說,將這些人抓起來直接槍斃。
- 若你只是一介草民,請在國際特赦組織有活動時,站出來進行批判,並和你的親朋好友串聯起來,對國際特赦組織進行抗議,好讓他們知道人民的聲音;另請發起一人一信的活動,向聯合國與各國政府陳情,要求他們取締國際特赦組織,並將國際特赦組織列為犯罪組織。
但話說回來,你的言行和所做所為與國際特赦組織真的有差很多嗎?這只有你自己知道。
為何說國際特赦組織反人權?[編輯]
但講了這麼多,為何說國際特赦組織反人權?因為它違反一般大眾的認知,這就是全部的原因,而這也正是納粹份子所希望的。
首先,那些受死刑處罰的,都是罪大滔天的,它們都該死,只要多數人說它有罪且該死,它就該死,而受鞭刑等酷刑懲罰的也類似,況且罰惡賞善乃是慈悲的神佛菩薩的旨意,因此是天經地義的,同時大家都認為,凡對犯罪者權益的顧及,都必然是在受害者和其家屬的傷口上灑鹽,罪犯有人權,受害者就沒有人權嗎,他們有顧及過受害者的人權嗎?況且孔子講過:「鄉愿,德之賊也」,由此可見廢除死刑並關注罪犯權益的這種鄉愿的做法,本身是種被聖賢所指責的作法,因此,為了人民所認可的正義和免於恐懼的自由,把這些東西給消滅掉是可以的,也是應該的,任何為罪犯權益辯護的,本身就該與之同罪,主張畜牲不如的罪犯的人權,本身就是歧視良民的行為,因此該禁止。冤獄問題?那只是個案而已,況且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且人民的意見比任何專家都來得精確,因此只要人民說某人有罪,那人包準有罪,人民說死刑有強大的嚇阻力,它就有強大的嚇阻力,數據什麼的,只要不合公眾輿論的意見,就應當予以忽略,不然就會破壞公平正義。一個族群的人全數起來殺人?簡單,照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原則,把所有犯殺人罪的,全部判死刑消滅就好了,若害怕這樣會變成種族屠殺而不讓這些傢伙受到其應有的懲罰,只會破壞正義和真正的平等而已。
同理可證,只要外來移民侵犯到本地勞工的權益,或非法入境的,就該被打幾鞭,讓他們知到痛後遣返,況且大家都知道,無良廠商從來就只會找便宜的勞工,不會找貴的勞工,因此很明顯地,凡對外來移民工作權的保障,都必然是對本地人民工作權益的損害,進口外來勞工,只是瓜分本地人民的工作機會、害本地人變遊民,並進而製造大量的米蟲和和更多的社會對立而已,外國人有人權,本國人就沒有人權嗎,他們有顧及過本地人的人權嗎?況且孟子講過:「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由此可見將外來移民引入以照顧其生計的這種兼愛的做法,本身是種被聖賢所指責的作法,因此,為了本地人民的工作權和免於匱乏的自由,把移民和外勞全數遣返,甚至將不願走的抓去打屁股,是可以的,也是應該的,任何為移民和外勞辯護的,本身就該與之同罪,主張搶食本地人飯碗外勞的工作權,本身就是歧視本地努力為生活打拼的人的行為,因此不該討論。外勞生計問題?那是他們政府不爭氣所造成的,是因為他們政府不爭氣,才使得他們必須移民的,若他們想要有更好的生活,請他們向自己的政府進行抗爭,不要讓他們來我們國家,搶食我國人民的工作機會!
由以上兩點,可知的是,那些良心犯,尤其其中的人權悍衛者什麼的,都是一群唯恐天下不亂、崇拜罪犯和米蟲這些不道德事物的傢伙,它們藉由挑起國內某些不配得人權的傢伙的人權問題,來造成社會動亂,這樣做還能說是出自良心嗎?況且法律上規定過失犯罪本身也是有罪,這些假良心之名,行可能造成社會動盪行為之實的,當然也是有罪並應該被懲治的,沒將這些所謂的「人權悍衛者」定罪,已是社會對它們最大的寬容了,國家應該制定法律,以懲罰這些人權份子關注人權的行為。這樣會導致色情、暴力內容以及批評政府的言論受到箝制?色情和暴力內容,本來就是對小孩有害且難以防制的,因此只要將製作這些內容的人,交予家長團體進行公審,就沒問題了;至於批評政府言論的部份,只要一切掌控在人民身上,就不會有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況且多數人所要的言論自由,本來就不包括說不道德言論,也就是色情、暴力和主張不配得人權者有人權言論的自由這樣,政府該管的不管,不管的卻管,才是造成言論自由問題的最大原因!
由此可見,國際人權運動對社會的殺傷力實在非常大,而國際特赦組織也是因此而起的,因此該予以禁絕,以保障本國多數善良百姓的權益,政府單位也該全力配合民意,以徹底打擊這比犯罪組織更邪惡的國際人權組織,藉此保障人民的權益。你說以上內容偏頗、不理性?拜託,你要知道,太過理性,以致於只看數據、不看情感,才是最大的不理性和腦殘啊!而這也就是為何現今道德淪喪,迷信橫行的原因了。